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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涛:存款利率市场化的新工具——大额可转让存单

大额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务款类金融机构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属于一般性存款。对于发行人,即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农村金融合作机构来说,需要缴纳法定存款准备金、受贷存比约束;对于投资人,即个人、非金融企业、保险公司、社保等机构来说,可以享受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和一般性存款最重要差异在于投资门槛,个人投资者认购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机构投资者不低于1,000万元。


从定价利率看,大额可转让存单能够突破现有的存款利率上线。中国商业银行体系内的零售存款仍然面临着利率的上限,事实上,中国央行在本轮宽松周期中、过去的半年内已经将这一利率浮动区间上限从原本的1.1倍上浮到1.2倍、1.3倍,目前是1.5倍,但管制仍然存在。根据《管理暂行办法》,大额存单发行利率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其中浮动利率存单以SHIBOR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以2015年6月5日为例,3个月、6个月和1年期的SHIBOR分别为2.8850%、3.1970%和3.4000%,对应同样期限的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分别为1.85%、2.05%和2.25%,相比上浮比例在1.56、1.56和1.51,都突破了零售存款体系内的1.5倍上限。


这意味着对于个人30万元以上、机构1,000万元以上的较大额存款,能够突破存款利率管制,享受到较为市场化的利率,这也符合中国中央对于利率市场化“先大额后小额”的推进思路。

图表:如果按照SHIBOR定价能够突破1.5倍上浮限制


相比于美国,中国的大额存单一个显著的特点在于投资门槛还是过高。美国向机构投资者发行的CDs面额最少为10万美元,向个人投资者发行的CDs面额最少为100美元,只有不断降低投资门槛,才能将市场化利率存款的比重不断扩大,如果门槛降低为零,则大额存单将完全取代定期存款。


那么向前看,中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将如何演进?事实上,在中国央行5月11日将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从1.3倍上浮到1.5倍之后,存款利率上浮到顶的现象并没有如之前那样普遍,据部分媒体报道,预计多数存款利率上浮幅度将在20%至30%之间,因此目前来看,存款端的利率市场化可能已经接近尾声,存款利率管制的全面放开已经不远。


更为重要的是,摆在中国监管部门面前还有另一个重要的问题,即推动人民币加入IMF的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在此过程中利率管制是一个重要障碍。


因此,全面放开利率管制,利率市场化终局或已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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