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数字人民币APP试点版正式登陆各大应用市场。此前,人民银行开通了数字人民币“10+1”试点地区,包括深圳、苏州、雄安、成都、上海、海南、长沙、西安、青岛、大连及冬奥场景(北京、张家口),在这些地方可以下载注册并使用该APP。相比之前需白名单、定向邀请制,此次的试点版APP有三大明显变化:面向试点地区民众全面开放;商户子钱包归集,用户可以便捷在不同商户消费场景进行数字人民币付款;新增了招商银行、微众银行,日常高频消费场景方APP拓展至50余个。
根据人民银行2021年7月发布的《中国数字人民币的研发进展》白皮书(下称《白皮书》)中阐明的数字人民币体系目标愿景,未来数字人民币主要用于满足国内零售支付需求。此次,数字人民币APP试点版的正式推出是人民银行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愿景的进一步努力。
然而,数字人民币的应用场景与现有的第三方支付高度重合。这意味着,数字人民币的推广可能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
早在2014年,人民银行就启动了央行数字货币的研究,论证发行的可行性。2016年,人民银行组建数字货币研究所,专门承担央行数字货币研发工作。2019年6月,由Facebook主导的加密货币Libra发布白皮书,宣称将建立一套简单的全球货币和金融基础设施,被认为可能颠覆现有金融和货币体系。此后,人民银行加快了推出数字人民币的步伐。2019年9月,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的“闭环测试”启动,模拟测试涉及一些商业和非政府机构的支付方案。2020年8月我国的数字人民币开始在深圳、成都、苏州等地试点,此后试点场景不断拓展,形成“10+1”试点格局。2021年3月,六大国有银行全部推出并开始推广数字人民币钱包;5月,网商银行成为第七家参与数字人民币子钱包公测试点的商业银行;7月,央行发布《白皮书》,明确数字人民币研发的基本立场,阐释数字人民币体系的研发背景、目标愿景、设计框架及相关政策考虑,为数字人民币发展研究提供了最新指导。
根据《白皮书》,数字人民币的含义如下。
第一,数字人民币是央行发行的法定货币。数字人民币具备货币的价值尺度、交易媒介等基本功能,与实物人民币一样是法定货币;数字人民币是法定货币的数字形式;数字人民币发行、流通管理机制与实物人民币一致,但以数字形式实现价值转移;数字人民币是央行对公众的负债,以国家信用为支撑,具有无限法偿性。
第二,数字人民币采用双层运营模式。数字人民币的发行权属于国家,人民银行在数字人民币运营体系中处于中心地位,负责向作为指定运营机构的商业银行发行数字人民币并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指定运营机构及相关商业机构负责向社会公众提供数字人民币兑换和流通服务。
第三,数字人民币主要定位于现金类支付凭证(M0),与实物人民币长期共存。数字人民币与实物人民币都是央行对公众的负债,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经济价值。数字人民币将与实物人民币并行发行,人民银行会对二者共同统计、统筹管理。只要存在对实物人民币的需求,人民银行就不会停止供应实物人民币。
第四,数字人民币是一种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主要用于满足国内零售支付需求。面向公众发行,用于日常交易,降低全社会交易成本。
第五,数字人民币和指定运营机构的电子账户资金具有通用性。在遵守持续合规和风险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商业银行和持牌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参与数字人民币支付服务体系,提供服务。
微信支付、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钱包和数字人民币虽然都借助大数据电子化发展,同具有高便捷和低成本优势,但二者之间有着本质区别:微信支付、支付宝是“钱包”,基于账户逻辑;而数字人民币是“钱包”里面的“钱”,基于代币逻辑。目前,第三方支付钱包中用来支付的主要的是银行的存款货币。而在数字人民币时代,“钱包”中增加了数字人民币的选项。
根据《白皮书》,数字人民币主要用于满足国内零售支付需求。目前我国零售支付领域的竞争极为激烈。要寻找到数字人民币的推广路径,了解现有企业的成功经验十分必要。本领域内最成功的两个支付平台——微信支付和支付宝,能够在零售支付领域中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原因在于其确保安全性基础上的便利性。
第一,与货币市场基金可以无缝衔接。大多数个人用户的流动性资金存放在货币市场基金。通过微信支付和支付宝,用户可以直接使用货币市场基金份额进行支付,极大地提升了支付的便利性。
第二,贴近资金的自然聚集地。以微信支付为例,微信是我国民众使用频率最高的社交软件之一,许多人的转账和支付都通过微信转账进行,这导致微信钱包内沉积大量资金。如果微信用户选择将这些资金提现,将面临千分之一的成本,同时零钱通(与微信合作的货币市场基金)的收益率不算太低,所以很多微信用户直接将微信钱包内的资金存入零钱通,用于日常消费支出。
第三,贴近支付场景。一个支付平台要在零售支付领域占据一定份额,必须在大量支付场景中获取出现的资格。以支付宝为例,由于早期淘宝网在电商领域的压倒性优势,支付宝在很长时间占据第三方支付的大半份额。支付宝借助其贴近淘宝网这一支付场景的优势,确立了竞争优势地位。
第四,支付软件不能只是一个支付软件,很少有人愿意为了支付打开一个新的APP。以微信APP为例,据调查,我国手机用户日均使用微信APP的时长高达4小时,几乎所有的手机用户随时随地都在使用这个APP。因此在支付时,打开这个APP进行支付已经是习惯。如果仅仅为了支付而打开其他APP,反而更麻烦。
以上四点便利性决定了用户对支付工具的使用频率。数字人民币要在零售支付领域占据主导地位,实现与两大支付平台同等的便利性是必要条件。对照上述四点,我们看一下数字人民币是否可以实现,或者已经实现。
第一,数字人民币钱包尚未和货币基金实现无缝对接。从金融资产配置的角度,用户持有数字人民币等于持有现金,收益率为零。而目前市场中货币市场基金的年化利率在2%~3%之间,其流动性已经可以满足绝大多数用户的需求。可以预期,个人用户对数字人民币的资产配置需求非常有限。这意味着用户获得数字人民币之后,会希望将其转换为货币基金。如果数字人民币不能很方便地转换为货币基金,一定会降低用户接受数字人民币的意愿。另外,即使数字人民币钱包与货币市场基金实现连接,也难以实现与微信支付、支付宝同样的使用体验。货币基金在非交易时间不能赎回,但即使在非交易时间,微信支付和支付宝的用户依然可以用货基内的资金进行支付。数字人民币采取支付即结算,这意味着在非交易时间,数字人民币用户无法使用货基份额进行支付。
第二,数字人民币钱包很难成为或贴近资金的自然聚集地。数字人民币钱包缺乏社交属性,且数字人民币没有利息,这些特性都导致数字人民币钱包很难成为资金的自然聚集地。
第三,数字人民币尚未覆盖大多数支付场景,但这一点不难实现。由于数字人民币的法币地位,商家不可拒绝接受数字人民币,因此,数字人民币推广的核心在于如何推动消费者使用数字人民币。
第四,数字人民币钱包只是一个支付软件。现在市场上有太多的APP,每个手机用户首屏的APP位置都很宝贵。手机用户的使用习惯决定,大家更容易使用日常使用频率极高的微信和支付宝进行支付,而不太可能会为了支付行为去打开一个新的APP。
根据以上对比,从便利性上讲,数字人民币钱包相对微信支付和支付宝没有优势可言。因此,仅从便利性上讲,几乎不会有客户主动选择数字人民币钱包作为主要支付工具。
数字人民币钱包可以嵌入微信支付和支付宝,但支付数据依然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手中。目前与支付宝、微信支付合作的金融机构都只是用户在支付时使用的资金来源。例如各大银行信用卡、储蓄卡、货币基金,都只是资金的提供方。如果数字人民币嵌入到第三方支付平台,其功能大概率也仅仅是支付资金的提供方,用于使用的支付工具本质上还是微信支付或支付宝支付,而数字人民币并非真正的交易通道。由于持有数字人民币没有利息,所以不会有太多资金沉淀在数字人民币钱包中,等到客户花完现有的数字人民币,客户没有太多激励将自有资产转换为数字人民币。所以即使数字人民币作为资金提供方,依然无法保持大量的活跃用户。
相对目前的支付平台,数字人民币具有一些独特优势,这些独特优势能帮助其成为主流零售支付工具吗?我们认为不能。
数字人民币具有可控匿名特性,可以更好实现隐私保护。但是,在零售支付领域,到底有多少场景,用户需要考虑支付匿名性?日常的衣食住行相关的大部分支付场景对隐私保护的需求都无法促使用户为了保护隐私而牺牲便利性。
数字人民币由国家信用担保偿付,安全性更高。但是现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安全性也没有明显漏洞,并没有听说用户存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中的钱被盗走的事情。
数字人民币可以实现支付即结算。这一优势在零售支付场景下,有何用处?笔者在多个小商铺咨询过,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支付后,商铺也可以立刻收到付款。
数字人民币可以实现双离线支付。这确实是一项有用的特性,特别是在偏远地区,或者自然灾害时期。但是问题是,这些支付场景本身是小概率事件,绝大多数支付场景都不需要双离线支付。更关键的是,由于数字人民币不支付利息,用户不会把大量资金以数字人民币形式存放,等到真的需要双离线支付时,可能用户根本没有足够的数字人民币用于支付。
数字人民币的提现成本为零。这一点的确好于第三方支付平台,但我们需要注意一点,除非商品或服务的供应是垄断的,支付手段的选择通常由付款方决定,收款方都会以付款方的便利作为第一优先考虑。因此,尽管数字人民币的提现成本更低,但这部分好处是由收款方获得,而非支付方获得。因此付款方还是更愿意使用便利性更高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最终,收款方会尊重付款方的便利性。比如,对于使用信用卡付款,银行会对商铺收取手续费,但是这个手续费都是由商铺来承担,商铺之所以愿意这么做,是为了方便客户。
数字人民币的推广需要明确一个问题,即到底是市场化推广,还是行政手段推广。如果是市场化推广,目前国内零售支付需求已经被现有的支付体系基本满足,且内部竞争十分激烈。现有第三方支付平台在发展早期都投入了大量资金,而且很多平台在烧钱之后,实际上并没有成功。如果通过市场化推广数字人民币,则意味着前期需要大量的资本投入,且有失败的风险。从历史经验看,政府的商业运作能力未必高于私营企业,因此数字人民币未必一定能在竞争中获胜。
如果以行政手段推广,那么问题简单很多。只需强制要求所有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将支付通道让出来,替换为数字人民币即可。这种情况下面临的问题是,如何补偿第三方支付平台。由于数字人民币支付通道不收取费用,除非政府出钱补贴,否则无法补偿第三方支付平台。此外,我国每年零售支付的额度和笔数是个天文数字,要构建这样一套系统,需要大量的前期投入以及后期的维护投入,如果数字人民币不收费,那么这些资本投入从哪里来?最后,随着社会需求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支付系统也需要不断迭代更新,如果支付系统完全由央行构建,是否会导致技术迭代变慢,错失发展时机?要知道,一个政府部门即便再有资源,也不可能超过整个市场。过去几年我国在电子支付领域取得的巨大成就恰恰是因为私营企业之间的激烈竞争才实现的。一旦竞争压力消失,创新动力也会随之消失。
总的来说,数字人民币作为一个公共服务产品,在进行大规模推广之前,首先要考虑其定位和价值。就像所有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一样,首先要做市场调研,确定市场确实需要这类产品和服务,然后再投产。需明确数字人民币的服务对象是哪些用户,能为用户提供何种现有金融体系所不能提供的功能或体验。
尽管公共产品并不以营利为目的,但其社会效益仍须大于其成本,这样的公共产品才有意义。而根据笔者的分析,数字人民币只是在某些十分特别的场景下才会给用户带来比现有支付工具更好的体验。政策制定者需要考虑清楚,为了这样一种极小概率被使用到的工具,推出这个工具,到底值不值得?有没有更好的方案来实现这些功能?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